百工信函〔2023〕23号
田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百色市彩虹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技改扩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阳工信报〔2022〕57号)(项目代码:2101-451021-07-02-617497)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确认备案,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原有熔铸车间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扩建1条年产1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再生铝合金圆铸锭10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地点在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项目计划总投资19943.38万元。
二、项目能源消费主要品种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项目建成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4517.73吨标准煤(当量值)/17054.7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1320.7012万kW・h,天然气1060.195万m³,柴油14.15t。
三、项目提出节能措施:采用蓄热式双室熔炼炉、高效节能型机电设备、配置自动化控制系统、SCB15 型非晶合金干式变压并安装屋顶式光伏发电系统等。项目节能措施设计合理。
四、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包括:蓄热式双室熔炼炉、保温炉、均质炉、半连续铸造机等。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再生铝液单位产品综合能耗92.87kgce/t,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20年第6号)要求;项目铝合金圆铸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0.82kgce/t,优于《变形铝及铝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一部分:铸造锭》(YS/T694.1-2017)先进值。
六、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4517.73吨标准煤(当量值)/17054.79吨标准煤(等价值),年新增增加值预计为39734.54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29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建成对百色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选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并与生产线同步建成投产;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能源管理,确保节能指标实现。
八、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能源消耗总量10%(含)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九、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须按规定就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向我局申请验收。
十、为推动全市再生铝产业有序发展,持续延伸铝加工产业链,项目建设单位须严格兑现承诺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实现该再生铝项目80%以上的产品就地深加工。如不能按约定兑现承诺事项,我局将无条件收回节能报告批复。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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