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工信函〔2023〕19号
平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对广西平果汇丰华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石灰技改扩建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平工信报〔2022〕52号)(项目代码:2018-451023-10-03-036259)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确认备案,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扩建两座石灰窑生产线、一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原料场、煤场、成品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形成年产石灰20万吨、氢氧化钙5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地点在广西平果市平果工业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二、项目能源消费主要品种为电力、无烟煤和柴油。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为25986.25吨标准煤(当量值) /27134.5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597.78万kW・h,无烟煤26004.73t,柴油73.85t。
三、项目提出节能措施:采用节能环保型立窑、蜗锥式出料设施、全自动控制系统以及节能变压器。项目节能措施设计合理。
四、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包括:全自动节能环保型立窑、窑炉鼓风机、窑炉引风机、雷蒙磨、空压机等。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主要能耗指标:项目建成达产后,石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129.13kgce/t,优于国内同行企业的平均水平;氢氧化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3.41kgce/t,优于国内同行企业的平均水平。
六、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25986.25吨标准煤(当量值)/27134.59吨标准煤(等价值),年新增增加值预计为7868.67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3.45吨标准煤/万元。项目建成对百色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七、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选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并与生产线同步建成投产;要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能源管理,确保节能指标实现。
八、项目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能源消耗总量10%(含)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九、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须按规定就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向我局申请验收。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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