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了《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述如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在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ise.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baise.gov.cn/)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11号,邮编:533000,电话:0776-3071882,电子邮箱:bssgx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综合管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条,政务动态信息266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18条,网站访问量达100多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明确了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责任,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复议、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印发《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杜绝重大错误表述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发布流程,坚决杜绝出现重大错误表述,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追责问责制度,逐步实现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在百色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安排专人及时更新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公开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整改,设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加强新媒体建设,开设有“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网站、“百色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已按照统一部署,迁移至广西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平台运行、维护、更新等工作由专人负责,保证公众及时了解本局需要公开的政务内容。2023年,我局“百色微信工报”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5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指定局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加强组织与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负责管理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审核实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长(主任)审核负责制,审核合格才能发布到相应栏目。未经审核的信息均不得发布。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类平台和12345热线,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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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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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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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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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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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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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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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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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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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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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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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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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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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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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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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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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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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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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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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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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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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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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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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发布内容、格式、程序等方面均需进一步规范、准确,避免出现内容不规范、格式不准确的问题。
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能力,保障群众信息需求,发挥好政务公开稳定预期、增强信心的引导作用。一是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交接和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交流;二是增强政策解读的质效,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优化政策解读的质量内容。加强对公开文件信息的把关,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文件精神,我局2023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