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抢抓2025年一季度促进经济工作“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百政办发〔202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工作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一)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去年同期基数不为零(2024年一季度当季产值不为零)的工业企业。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③集团公司已提出申报的下属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25年一季度产值完成2500万元及以上、当季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用电量同比正增长的工业企业,按当季产值净增量给予奖励,每净增长500万元奖励2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增加用工、人才引进、采购生产物料、降低物流成本和加强安全生产等。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注:补助标准为上限标准,补助比例可按照资金额度、政策效果等情况适当调整。
(三)申报材料
1.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2)。
(四)责任科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2620066,邮箱:bbs2824266@163.com。
二、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入统
(一)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2025年一季度上规入库的工业企业;
(2)不属于以下类型企业:①垄断性和对民营资本相对封闭的行业(产业)企业;②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③变更或转专业及贸易主导类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2025年一季度实现新建投产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2025年一季度实现规下转规上入库的工业企业,且用电量、产值为正增长,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申报材料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不用县(市、区)申请。
(四)责任科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科,联系电话:2620066,邮箱:bbs2824266@163.com。
三、强化市县两级正向激励保障
(一)支持对象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激励标准
全市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对全区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在全区排前五位的一次性给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10万元;增速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或在全区排位较去年同期提升三位的一次性给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8万元。该项奖励可以同时申请。
县(市、区)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在全市排前三位的一次性给予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5万元;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或在全市排位较去年同期提升三位的一次性给予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3万元。该项奖励可以同时申请。
奖励资金用于市县两级工信系统开展工业稳增长工作,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申报材料
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不用县(市、区)申请。
(四)责任科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2620066,邮箱:bbs2824266@163.com。
四、扶持奖励政策相关要求
(一)本政策实施前与百色市现行其他政策内容相重叠,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企业申报上述增产增效、上规入统奖励政策时,不能重复申报。
(二)本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统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若遇到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自治区最新政策执行。
(三)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申报时间待统计部门相关数据正式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及审核,2025年4月30日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市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到企业。
附件:1.支持有基数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 企业申报承诺书
百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百色市财政局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